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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将举行电动车管理立法听证会

时间:2020-07-29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襄阳商务网    作者:万笛 - 小 + 大

电动骑行车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交通工具,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。特别是一些简易电动自行车,既可以电动骑行,也可以脚踏骑行, 排放环保、使用成本低、不需要保养,即使路上遇到了堵车,基本也不受影响。骑行路上,只要遵照规定的交通线行,不像摩托车,随时有可能被交警拦下查看相关证件;到了目的地,只要遵守停放规矩,不影响公共秩序,随停随放。因为这些便利条件,电动车已经成为许多家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。有的人为了与朋友相聚喝点酒,也是弃轿车骑电动车前往......然而,随着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将于2020年8月7日在枣阳市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、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。可能,电动车给我们带来的某些方面的便捷、好处一旦正式立法后,将不再存在。对此,您有什么看法,请留下您的观点!


附:

为了进一步促进立法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,提高地方立法质量,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0年8月7日上午,就《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(草案二审稿)》(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),在枣阳市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,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听证事项

(一)草案二审稿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加装座位、车棚、车厢、挡风罩(包括:挡风被、挡风袄、挡风衣等)、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及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,是否合理、可行?

(二)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电动轮椅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设置了相应的罚则,是否合理、可行?

(三)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电动轮椅车并设置了相应的罚则,是否合理、可行?

(四)草案二审稿第三十一、三十二、三十三、三十四、三十五条中关于电动车停放、充电管理及相应的罚则的设置,是否合理、可行?

(五)草案二审稿第二十四条中关于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,是否合理、可行?



二、基层立法听证陈述人、旁听人

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、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。听证陈述人10人,从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中根据报名顺序、所持观点、行业特点等遴选。

旁听人从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中确定。



三、基层立法听证报名时间、方式和通知

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。有意作为陈述人、旁听人参加本次基层立法听证的,请于7月29日前以电话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名。报名时应当说明姓名、职业、住址、联系方式,听证陈述人还需说明对听证事项所持基本观点及理由。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名单确定后,将于听证会举行前通知到本人。

报名电话: 0710-3511681转8749、8724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0710-3610595(传真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(上午8:30—12:00  下午14:30—18:00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电子邮箱:xyrdfgw8310@163.com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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